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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推广自贸区试点首批经验 9项改革事项复制全省

发布时间:2018-07-10

让试验田的鲜花开遍荆楚

我省推广自贸区试点首批经验,9项改革事项复制全省

 改革试验田正在开花结果,挂牌运行一年的湖北自贸区培育出首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。4月8日获悉,省政府下发《关于复制推广中国(湖北)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》,12月30日前,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湖北自贸试验区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。

 湖北自贸区去年4月1日挂牌运行以来,武汉、襄阳、宜昌三个自贸片区和省直有关单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,力推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,在投资和贸易便利化、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。

 据介绍,首批复制推广的13项经验中,有9项改革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:国地税一窗办理;实施先放行、后改单;减免税手续汇总办理;内外贸同船运输货物智能放行;先出区、后报关;便捷保税货物流转;加工贸易扁平化改革;中欧班列(武汉)运单归并、简化申报;中欧班列(武汉)车边验放。

 另有4项改革事项在湖北自贸区范围内推广: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;不动产登记业务“马上办、网上办、一次办”;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采信模式;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商务审批和工商登记实现“四个一”。

 “每一项改革都来之不易,都是一次流程再造,但带来的好处是实实在在的。”华中科技大学自贸试验区研究中心主任陈波说。以解决纳税人办税“多头跑”问题的“国地税一窗办理”为例,实现了从过去的两局跑,到一个厅办两件事,再到一个窗口办完国税、地税所有业务的突破,办税环节平均减少50%,一般事项5分钟以内办结,复杂业务也不超过15分钟。

 作为“改革试验田、压力测试区、开放新高地”,一个重要评价标准,就是看自贸区是否探索出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性成果。陈波说,“在制度创新方面,湖北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,后期还有很多潜力可挖。” (艾红霞、雷闯、陈高亮)

 

责任编辑:韩安然

(来源:湖北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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